TB/T 2325.3-2020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第3部分:电笛优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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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B/T 2325.3-2020.Visible and audible warning device for rolling stock-Part 3: Electric horr.
1范围
TB/T 2325.3规定了机车、动车组用电笛的术语和定义,使用条件,技术要求,检验方法,检验规则,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储存。
TB/T 2325.3适用于机车和动车组用电笛的设计、制造及产品检验,轨道车等自轮运转设备可参照执行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;其*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423. 1电工电干产品环境试验第 2部分:试验方法试验 A:低温(GB/T 2423. 1一2008,1EC 60068- 2 1 :2007,1DF)2.
GB/T 2423.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。第2部分:试验方法试验 B:高温(GB/T 2423. 2一2008,1EC 60068-2 -2 :2007 ,IDT)
GB/T 2423.4电工电 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:试验方法试验 Db:交变湿热(12 h+12 h循环)(GB/T 2423. 4- 2008, IEC 60068-2- 30 : 2005,1DT)
GB/T 2423. 17电工电 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:试验方公3试验Ka:盐雾(GB/T 2423.17-2008,1EC 60068-2-11:1981,IDT)
3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电笛electric horn
机车、动车组联络和报警的电驱动声音警示装置。
3.2A声级A-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
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。
注1:单位为分贝,单位符号dB或表示为dB(A)。
注2:改写GB/T 3947- 1996定义13. 6。
4使用条件
电笛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:
a) 海拔不超过2 500 m;
b) 环境温度为-40°C~+45°C ,工作温度-40°C~+70°C;
c) 在*湿月平均*大相对湿度为95%(该月月平均*低温度为25 °C);
d) 应能承受GB/T 21413.1-2018规定的PD3环境污染等级条件;
e) 应能承受GB/T 2423.17规定的盐雾要求,具体等级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;
f) 应能承受GB/T 21563- 2018规定的1类A级冲击振动要求。
超出_上述条件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(TB/T 2325.3-2020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第3部分:电笛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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